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0]5号)要求,为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工作,进一步做好我校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按照相关规定,特对原测试实施方案更新如下。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掌握自荐考生专科阶段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是否能够满足后续本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素养和能力需求。测试合格者可以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2020年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自荐考生,且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类)符合《2020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学字[2020]1号)。
三、报名办法
自荐考生只能选择我校一个招生专业报考。本次测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2月5日前已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一)补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5月12日。
(二)补报名网址 http://zsw.sdjtu.edu.cn
(三)补报名确认。5月13日-14日,我校需将报考我校的考生信息与全省专科应届毕业生数据库进行核对,核对无误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我校测试。
请考生务必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有误,无法打印准考证进行考试等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2020年5月22日。
测试地点:线上测试。
考生可于2020年5月18日-21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sdjtu.edu.cn)打印准考证,测试具体时间和方式,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方式及涵盖课程
我校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线上测试形式,方式为线上笔试,专业科目1和专业科目2合并在同一套试题内,考试时长总计60分钟,总分为100分,考生在规定考试时间内线上作答。
招生代码 |
招生专业 |
专业科目1 |
专业科目2 |
测试方式 |
030101K |
法学 |
宪法学 |
民法学 |
线上笔试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机械设计基础 |
电工电子技术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路原理 |
数字电子技术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材料 |
结构设计原理 |
081801 |
交通运输 |
交通运输概论 |
汽车构造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土木工程材料 |
工程项目管理 |
120202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市场营销 |
020301K |
金融学 |
经济学 |
金融学 |
020301K |
金融学(航运金融方向) |
经济学 |
金融学 |
050201 |
英语 |
基础英语 |
综合英语 |
050202 |
俄语 |
俄语语法 |
综合俄语 |
050207 |
日语 |
基础日语 |
综合日语 |
0818ZK |
航海技术 |
航海基础 |
船舶结构 |
0818ZK |
轮机工程 |
机械制图 |
工程力学 |
0818ZK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
电工学 |
电机与拖动控制 |
注:1、考生在考试全部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2、我校学费实施学分制收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以上级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五、成绩公示
2020年5月2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测试成绩,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学习需要确定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标准。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标准,分专业划定合格线为实考人数的40%(含),测试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仅作为自荐考生准予报考我校该专业的条件。如考生并不符合相关报考条件,则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合格即为失效。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为线上考试,各考生需配备线上考试系统所要求网络环境及带有摄像头的电脑和可录像手机,考试区域如书桌等要在摄像头的可视范围内。确因实际困难,无法满足网络环境及硬件要求的考生,请务必于5月14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2.线上考试系统于5月18日-21日开放测试,考生可于开放测试时间段内,按照招生信息网所公布系统使用说明及个人账户,登陆系统进行测试。测试期间所使用试题,仅为熟悉系统操作使用,题型与正式考试一致,内容与正式考试无关。
3.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考生诚信承诺书(本文末附件请提前下载打印)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如学生证丢失,需考生生源学校开具带考生照片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4.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不得提前或延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测试资格,一律不予补考。
5.参加考试的考生,除应自行准备好考试必需用品外,其他物品(包括手机、手表、其他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书本及学习资料等)禁止带入考试封闭区。
6.考生严格考试流程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考区内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违反规定者按作弊处理。
7.凡有作弊者,我校将取消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并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250357)
山东交通学院官网:www.sdjtu.edu.cn
山东交通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djtu.edu.cn;
电话:0531-80687112;0531-80687119
传真:0531-8068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