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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录取批次公示
我校公布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
2014-05-04 00:00   审核人:   (点击: )

日前,我校《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已正式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准许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和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在总结以往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学校概况、组织机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学费标准等方面严密制订了《山东交通学院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就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学习形式、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向社会做出的庄重承诺,依此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与往年相比,今年我校的招生章程有以下变化:
1.招生省份由往年的30个增加到31个,首次面向西藏自治区设置招生计划10人;
2.管理学院本科专业继续按大类招生,专业由4个增加至5个,首次增加交通管理专业;
3.新增交通管理、遥感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三个本科专业,本科招生专业增加到51个;
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山东省教育厅(http://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sdjtu.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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