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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东交通学院2021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020-11-10  点击:[]

    一、学校概况

山东交通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56年,座落于泉城——济南,是交通运输部与地方政府共建八所高校之一,是“山东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和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项目试点单位,是山东省唯一一所以培养路、海、空、轨交通专业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2017年,学校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A类)。学校是“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

    二、专业简介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学生在校学习大学公共课程以及飞行性能和控制原理、现代运输飞机构造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识别和运用各种航图、运输机通信和空中领航的基本训练,从而具备民航航线飞行方面的基本能力。第二阶段,飞行训练送培阶段。符合送培要求的学生,安排到飞行训练基地进行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整体课程训练。通过飞行驾驶训练,成为符合民用航空公司从事航线飞行驾驶、符合国际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执照标准和营运管理的高级飞行技术人才。第三阶段,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学生回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考试合格并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可在航校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认证的有关执照。

    三、招飞区域及计划

2021年我校受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委托招收高中养成生飞行学员,计划面向山东省、湖南省、河南省招生。各省份招生计划以该省招生主管部门面向社会最终公布数为准。

    四、学制和录取批次

飞行技术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五、培养费用

(一)学校承担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发生的体检常规物理检查费用,学生本人承担食宿、交通、常规辅助检查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二)本专业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等,其中学费5000元/年;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

    六、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夏季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山东省考生选考要求为物理、化学2门科目选考其中1门即可,湖南省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为化学(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河南省考生须为理科。

(二)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学生父母亲(或直接抚养人)未受过刑事处罚,非国家禁止组织的骨干分子,符合民航招飞的背景调查条件。

(三)身体条件及自荐标准

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航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自荐标准如下:

1.身高168-185cm;

2.体质指数(BMI)18.5(含)-24(含)[注:BMI=体重(kg)/身高(M)2];

3.单眼裸眼视力达到C字表0.1或以上,矫正视力1.0以上,接受角膜屈光手术者须满足局方规定;

4.口齿清楚,听力正常;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不应有严重的沙眼或倒睫;

5.无“O”、“X”型腿及纹身,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四)心理素质条件

    1.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抗压能力强;

    2.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

    七、招飞流程

    (一)报名、注册。请考生了解本招生简章内容,明确招飞报考条件的前提后自愿报名。并依据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2020年11月2日后开始注册),报名网址为:http://mhzf.caac.gov.cn;或者打开[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民航招飞]填报“ 山东交通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飞志愿 (招飞单位:山东交通学院;送培单位:山东交通学院)。

    (二)初检、面试。携带身份证、《山东交通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登记表》、一个月以内屈光度验光单及一寸照片参加初检及面试。时间、地点详见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招飞动态或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三)上站体检(含心理测试)。初检及面试合格者参加民航体检队上站体检(时间、地点按我校通知为准),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我校认可其他招飞高校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结论。

(四)确认志愿。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民航招飞信息系统确认我校的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我校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有效招飞志愿”。

(五)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考生在民航招飞系统确认我校招飞志愿后,须向我校申请我校民航背景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背景调查材料。

(六)录取。

1.考生须经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含心理测试)、申请确认有效招飞志愿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志愿均为山东交通学院)。

2.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当地当年英语单科总分的60%执行。在进档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按照英语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成绩继续相同,按照体检情况、背景调查、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3.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七)签订培养协议。

学生到校后须服从学校安排与用人单位签定委托培养协议。

    八、淘汰机制

(一)新生入学后,依据国家招生规定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分别由学校和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对飞行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入校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国家和上级招生规定,以及《山东交通学院关于加强飞行技术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鲁交院发[2017]6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相关规定处理。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在体检、背景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学习、技术、纪律等原因停飞,将依据《若干意见》及《山东交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份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最终录取原则以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投档规则为准。

    2.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举报电话:0531-80687112。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0687119 0531-80687112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250357)

学校网址:www.sdjt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w.sdjtu.edu.cn

联系部门: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处招飞办公室

微信公众号:山东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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