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优秀运动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鲁教招字[2006]2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精神,为了推动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中等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的发展,为广大考生提供良好服务,经研究,决定2006年继续进行优秀运动员选拔工作。现就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项目
经省教育厅考核评估,2006年具备优秀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院校有山东大学等28所普通高等院校。上述学校的有关项目当年是否招生,由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的专项总体成绩等因素确定。
各院校优秀运动员考生的招生数量,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
二、选拔办法及标准
(一)报名资格
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高级中等学校毕业、身体健康、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体育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的考生,具备优秀运动员测试报名资格。
(二)报名办法
考生于4月7日至9日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领取《山东省2006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4月10日持《确认单》、身份证再办理优秀运动员报名手续,领取《山东省2006年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加盖印章并塑封。
考生所在学校要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06年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推荐学校负责人签字后,集中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交给承办测试院校审查。
市招生办公室于4月13日前将参加测试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测试承办院校于4月14日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取考生基本信息。
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证》、《推荐表》适用于优秀运动员。
(三)测试要求
2006年优秀运动员测试采用全省统一测试的形式进行。
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和《推荐表》于4月1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缴纳报名、测试费,接受资格审查,领取测试号码。测试时间为4月18日至23日。
1.测试项目
我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8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男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项目。游泳包括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6个项目。
2.测试标准与办法
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武术、健美操项目按《山东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四)测试合格标准
田径、游泳项目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含)以上者,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项目达到规定名次以内者,属于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底向社会公布。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各项目合格人数,由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量、考生的总体水平及项目间平衡等因素确定。
(五)学校考查
统一测试合格的考生,要经过招生学校的专项考查。招生学校要根据考生的专项成绩、发展潜力等综合因素,确定本校的优秀运动员名单,同时收存《报考证》原件。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报送优秀运动员库与公示
招生院校将确定的优秀运动员考生,按山东省2006年优秀运动员数据库结构的要求,完整录入考生信息,连同《报考证》原件,于5月15日之前网上报送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管理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负责解答考生的疑问。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对招生院校报送的优秀运动员考生信息进行复核。凡没有达到统一测试有关项月合格名次的考生,将不承认其优秀运动员资格。
招生学校要将优秀运动员考生数据库单独建库,不能与高水平运动员混合报送。
四、普通高考
具有优秀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五、录取
优秀运动员考生的录取安排在专科二批次录取时段进行,投档时在其文化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本(或专)科第二批次分数线的,分别录取到推荐学校的本科或专科(高职)层次,录取专业在办理录取手续时由学校确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
六、加强领导
普通高校招收优秀运动员工作,政策严,要求高。各招生院校要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严格按照本文要求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事件要严肃处理。加大检查力度,严肃处理使用假证、兴奋剂等行为。经证实,凡有违反政策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运动员招生资格;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被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 件:1.山东省2006年具备优秀运动员招收资格的高校名单
2.山东省2006年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推荐表
3.山东省2006年优秀运动员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4.山东省2006年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项目名称及代码表